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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职工食堂 为吃饭人数“掐架”

南都讯 记者杨振华 因合同计算方式有异议,开业仅4个月的惠州市凯宾斯基酒店将陷入一场官司中。该酒店的员工食堂承包商称,按酒店在职员工数量计算吃饭人数,酒店应给78万多元,但酒店目前仅支付了42万多元。为此,承包商将酒店告上法庭,目前惠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据了解,去年11月3日,陈先生所经营的深圳市梅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凯宾斯基酒店双方签订了协议,由梅红餐饮公司承包凯宾斯基酒店的员工食堂,为酒店员工及其外包合作单位等人员提供工作餐,合同期从2011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11日。双方合同约定,伙食费按当月酒店在职就餐人数每人每天18元和当月实际天数进行计算,每月结算一次,当月款项在次月15日前付清。如果一方违约,将支付另一方违约金5万元。

  但是几个月来,凯宾斯基酒店一直没有按照合同支付伙食费,陈先生亏损严重,难以支撑,今年2月18日提前一个月通知酒店,要求退出承包,解除合同。随后陈先生多次催讨承包费,双方经过多次协商,陈先生于3月15日退出了承包,他算了一下,4个月的时间,凯宾斯基应该支付伙食承包费78万多元,但酒店仅支付了42万余元,剩余的35万多元仍在拖欠。陈先生一怒之下将凯宾斯基酒店告上了法庭,索取被拖欠的承包款及5万元的违约金。

  争议

  酒店

  按实际就餐人数结算

  昨天下午,凯宾斯基酒店财务部负责人胡女士表示,他们确实与陈先生签订了承包员工食堂的协议,但是涉及合同结算方式的异议,双方多次协商不成,所以一直没有结算。

  根据合同,双方是按照酒店在职就餐人数来计算的,胡女士表示,并不是所有在职人员都会在食堂就餐,因此酒店制定了饭卡,通过打卡量来计算吃饭的人数,进而算出伙食费。他们按照此种算法已经将42万就餐承包费打给了梅红餐饮公司。

  承包商  按酒店在职人数结算

  陈先生称,他们是按照在职人数来准备餐饮数量的,并不清楚哪些人会偶尔不来食堂吃,即使他们不来吃,食堂也是要准备好足够的饭菜的,因此合同指的在职就餐人数就是指所有在职人员。(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陈先生说,同样的合同与深圳东部华侨城也是这样签的,对方也是按照实际在职人数来结算的,不管员工有没有吃。如果只按就餐人员来算,连购买饭菜原料的成本都不够,根本无法正常经营。